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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茶叶实行市场准入检测监管

发布时间:2013-10-18 09:09:25 来源:郑州晚报 作者:孙娟 陈冉

简介:近日,市政府下发文件,郑州市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原基础上,对原(杂)粮、干菜、干果、茶叶首次实行准入检测监管。今后,进入市场销售的原(杂)粮、干菜、干果、茶叶等农产品必须经过检测,检验合格方可销售,不合格的农产品将进行无害化销毁,并进行质量安全追溯。据悉,这项工作也被列为郑州市2013年民生“十大实事”。

  中国茶业网讯 近日,市政府下发文件,郑州市在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的原基础上,对原(杂)粮、干菜、干果、茶叶首次实行准入检测监管。今后,进入市场销售的原(杂)粮、干菜、干果、茶叶等农产品必须经过检测,检验合格方可销售,不合格的农产品将进行无害化销毁,并进行质量安全追溯。据悉,这项工作也被列为郑州市2013年民生“十大实事”。

  四类农产品实行市场准入检测监管

  这次纳入市场准入检测范围的产品主要有四类:干果、杂粮、茶叶、干菜。文件规定了四项“门槛”,只要符合其中一项就可准入。

  获得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的原(杂)粮、干菜(果)、茶叶,凭认证证书和专用标志进入市场;经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无公害原(杂)粮、干菜(果)、茶叶基地的产品,凭产地认定证书和近期(15天内有效)产品检验合格证明进入市场;三是没有“三品”认证和基地认定的原(杂)粮、干菜(果)、茶叶,持农产品生产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其生产的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自检或委托法定检测机构的检测检验合格证明进入市场;四是国外入境上市的原(杂)粮、干菜(果)、茶叶凭国家法定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进入市场。

  下月起市区批发市场、超市等全面实施

  原(杂)粮、干菜、干果、茶叶等农产品实行准入检测监管,要分阶段分步骤开展。2013年11月1日起在市区各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全面实施。

  凡没有持证进入市场的产品,一律按批次进行检测。经检测农药残留超标或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物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依法责令停止销售或进行无害化处理,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农业部门监督销毁。

【责任编辑:范卫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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